我越來越常用「多元宇宙人(Pluralist)」描述自己、用「多元宇宙(Plurality)」描述我希望看到的技術發展方向 1。這篇文章是我的「為什麼我不是…」(Why I am not)系列的續集 2,試圖闡明我這樣做的含義,以及它可能引導我們的方向。

這篇文章,部份是通過我的學術—技術主義透鏡,過濾了從 Eric Posner 和我出版《激進市場》以來,我學到的許多東西,但更多的是我從我的 RadicalxChange 董事會成員 Danielle Allen、Audrey Tang(唐鳳)和 Christopher Kulendran Thomas 三位身上學到的東西 3。雖然這篇文章提出了許多問題,我希望這些問題將足夠精確、以一種前所未有的方式提出,助於激起和技術相關的、具有凝聚性的多元議程。

出於這些原因,我想文章中所提及的一些內容,對於非技術出身的專家來說,或許感覺有些冗長。對那些不關注正式制度(formal institutions)和協定(protocols)發展的人來說,多元主義的某些原則看來順理成章,不需要那麼詳細的闡述、分析或研究。

但我必須提醒,以目前資訊技術發展的主流方向(一方面是 AI,另一方面是圍繞 Web3 和 metaverse 的研究),通常被設想成代表總體主義(totalism)和原子主義(atomism),從而發展出與多元主義嚴重衝突的前景。

儘管對於理解多元主義、在其思維模式中受過浸潤的人來說,許多論點都顯而易見。然後,如果多元主義想要在我們這個時代的技術變革中生存下來,那麼現在迫切需要有人為它制定融貫的技術議程(我將稱之為多元宇宙「Plurality」),以制衡這些相反的趨勢。

我將從闡明定義和邏輯對比開始,強調多元主義的制度設計和思想模式,再用各種具體的例子,來說明這兩個面向的輪廓,從中總結出一系列關於多元宇宙的準正式原則(quasi-formal principles)。

接下來,儘管可能有人會擔心多元思維是否會過於模糊,以致無法產生出具體的制度設計見解,但我將論證,它事實上至少為證明「多元宇宙」的一個核心要素,提供了理想的基礎:「跨越多樣性的合作」原則(the principle of cooperation across diversity)。

我將提出使多元制度發揮作用的實際挑戰有哪些,以及為什麼我覺得可以克服這些挑戰。最後,我將分享我所理解的一些重要研究領域,這些領域可塑造成為比 AI 或 Web3 更富野心、更具變革性的多元技術議程——而且更加迷人。最後,我為此獻上祝福。

闡明定義

我理解的多元主義,是一種社會哲學,它承認並促進多樣社會文化群體和系統間的繁榮與合作。

以下,我將從兩個面向,來說明我所認識的多元主義:制度論和認識論。

制度上的多元主義,與一系列社會哲學形成對比,那些哲學可能被描述爲「一元論」(monist,我在一篇相關文章中調侃地稱之爲 ALONE:原子化自由主義與客觀主義的天真認識論)。一元論哲學傾向於關注孤立的個體和/或這些個體所處的統一/普遍結構。

以孤立的個人為前提的原子主義意識形態,經常被用來為資本主義辯護,因爲它既強調群體又強調個人。然而,對於多元制度來說,群體並不僅僅是個人利益的載體,而是具有其存在基本意義的根本價值。

與此同時,以單一或普遍結構爲前提的集中主義(centralistic)意識形態,經常被用來替民粹主義的國家主義和民族主義辯護。與其相反,多元制度否認任何一個團體/集體(如民族國家、普世人權等)的中心地位。

多元主義認識論,與那些尋求一致、共通性的認知傳統(最顯著的是技術官僚主義、又稱專家主義 technocracy)形成了強烈對比。它通過否認任何單一的理性邏輯或功績主義(meritocratic)方案可作為社會秩序的最佳解,來做到這一點。

多元思維重視多樣性,強調這些互不通約的集體實體與知識文化共聯的重要——彼此相互交織且協作,有異而共存。

在此,我想有必要提出一些例子(見「多元制度」和「多元思維」),自然是出自於我早前的對比文章。但在提出之前,以下先概述一些額外的限定條件(qualifications)。

限定條件

多元主義的成份,在許多種哲學裡都有出現。雖然我自己並不接受那些哲學,但從中學到了許多。多元主義在保守的、宗教的和反動的思想中發生重要作用。它在後現代、文化相對主義和虛無主義思想中也相對重要。為了將我的思想,與這些我大多拒絕的學派清楚地區隔開來,在此必須強調我思想中的另外三個元素。為了簡潔起見,我沒有將它們附加在上述多元主義中:

  1. 首先是可以被稱為「動態主義」(dynamism)或「自由主義」(liberalism)的元素,即我認為社會群體的演變對於多元主義的成功至關重要。這與保守派、許多宗教及協和(consociational)思想形成鮮明對比,在這些思想中,構成社會群體的多元性常被視為是靜態的。

  2. 其次是「自治」(self-government)或「民主」(democracy),即我認為多元群體需要對組成他們的個人負責,這點非常重要,但不能把這些個人置於群體的基本意義之上;這與反動思想(如法西斯主義和社團主義(corporatism))形成對比,後者所意指的團體通常帶有專制、個人主義和階級結構。

  3. 最後是「合作」(cooperation),即我們應以合作為目標,在社會群體中為共同的目標達成大致性的一致/共識(coherence/consensus)。這與大部份的後現代主義、相對主義和虛無主義形成了對比。

因此,可以說我是「合作式自由民主多元宇宙人」,但中間的兩個名詞具有相當多的含義,所以我使用了較簡潔的名詞表示,希望這樣的補充已經足夠。4

同樣重要、需要強調的是,多元主義比大多數一元論立場(如「多數人統治」和「資本主義」)更具有容納性,也比較難明確定義。一元論立場即使沒有完整描述制度,卻都能清晰傳達出它們所追求的目標。

誠然,這可能使我所主張的立場有些模糊,或與我不想為之辯護的內容混淆,因此我希望在這篇文章的其餘部分,能更加清楚的溝通、指出方向,來闡述我的意思。

多元制度

如上所述,模糊的「合作自由民主多元」乍聽之下就像是老調重彈。大家不都喜歡這些嗎?

因此,我想指出一些鮮明的對比,希望這些對比能說明——根據上述定義和條件——多元制度,和許多現實中使用的制度、目前政治環境下大多數改革者所倡議的體制有何不同。為了使問題更加具體,請讓我用一些具有明確多元主義特徵的現有制度來說明。

  1. 美國憲法是著名的聯邦主義(Federalist),於各州和國家政府之間的權力劃分以及全國範圍內的代表制度上,參議院和選舉人團分別根據各州的數量與人口來給予權重。

  2. 「聯合」(Consociational)政權,明確代表著其沿著歷史上形成的分歧(無論是政治、種族還是語言)平衡權力,舉例如:比利時和瑞士(語言分歧),阿比(Abiy)上臺前的埃塞俄比亞(種族分歧),南非(種族分歧)以及哥倫比亞和荷蘭(政治分歧)。或許最廣為人知的是:「教派」(confessional)聯合政權,所有的權利職位都依據憲法規定,基於教派團體分配,制衡機制亦鼓勵跨教派合作以實現政治目的。黎巴嫩、伊拉克和北愛爾蘭是主要例子。

  3. 社團主義政治理論(corporatist political theory)也強調「多元」,意指伴隨著物質/產業範疇/職業經驗/專業知識/興趣等不同而生出的多元制度。此一思想深深紮根於古典(如柏拉圖)和宗教(如天主教社會思想)的政治理論中,影響了各種政治制度,例如從德國企業共同決策方案到愛爾蘭參議院。然而,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它們可能是最野心勃勃的嘗試,也與法西斯主義和受法西斯主義激勵的政府密切相關。社會科學家吉尼(Corrado Gini)因其提出的吉尼係數研究聞名於世,他領導設計了一種功能代表制,主要按行業和生產要素劃分權力,在墨索里尼的統治下取代了國家議會。

  4. 大多數現行的國際組織和聯盟(如聯合國和歐盟)根據不同的原則將組成國的代表權結合起來,這些原則包括:基本人口代表權、組成國代表權、連接它們的民間團體代表權等。例如,歐盟有一個大致基於人口比例代表制的議會,一個主要基於國家代表制的理事會,以及一系列社會、公民和利益團體的正式代表機構參與。這些力量共存於一套豐富的制衡機制中。

在我經常出入的廣泛自由派(一般哲學意義上)、老左派哲學和政治圈中,如此的多元制度卻多被輕視。人們很少尊重參議院或選舉人團制度,幾乎默認最好的方式還是採用直接比例、一人一票的直選來取而代之,聯合政權亦被視為壓迫性的歷史遺留物,社團主義通常被當作濫用的名詞,離法西斯主義本身只有半步之遙。

許多人在心裡期待,可以用某種直接的國際民主來取代聯邦和邦聯結構。而在那些被系統思維所吸引的人中,對於多元因素(如利益集團政治,甚至政黨)悄悄滲透進了「乾淨的」民主體制,普遍感到失望羞愧。

當然,有些關鍵問題,驅動著這些懷疑態度不斷釋出。在社會政治裂痕加劇、沿着宗教、種族和各州(農村與城市)地理界線蔓延的時代,受到美國制度(主要是保護小州的選舉人團制度)保護的少數人利益是否是最值得關注的利益,這點還不明確。

然而,如果你再深入探討,很快會發現,這些一元論的提倡者幾乎都對自己支持的觀念缺乏深刻信念:大多數人都會承認,如果沒有一系列的措施來保護少數人,一人一票往往會導致災難性的結果。

即使是此類倡議者最推崇的歐洲議會民主制,也包含了大量的多元主義元素,如:各成員國內部的聯邦制(如英國、德國、義大利、西班牙)、各政黨之間權力分享、形成共識的隱性和顯性規則等,從比例代表和組建聯盟,到荷蘭的非正式波德(Polder)制度。大多數人也至少對某種形式的輔助性原則(principles of subsidiarity)、以明確非個人主義的方式保護某些群體的權利等,感到同情。

順著這個思路,接著要問的就是:為什麼要通過消除多元制度和恢復一元論,來解決這些問題?為什麼不通過更傾向多元主義、承認更多樣的分眾,來解決這個問題?雖然乍看之下更加複雜,但現代社會網絡理論和由此產生的演算法,正是為了應對這種複雜性。

多元思維

然而,在說明這一點何以發揮作用之前,有必要轉向多元主義的另一面,即認識論。如上所述,我在強調多元主義在實踐中的普遍應用性時、也同時提及了對它的「抵制」。我認為這些抵制可以、也應該透過多元主義的發展帶動的思維認知,而自然化解。

多元思維的現實,也許比多元制度的現實更為顯而易見。舉例如下:

  1. 宗教:大多數宗教,至少在其純粹的形式上,都聲稱是對基本形而上學的獨家闡述。然而,鑑於理性文明中虔誠的宗教信念的多樣性,大多數成功的宗教都與其他信仰團體達成了多元的理解,尊重彼此的信念、尋求合作和學習——特別是在倫理和政治領域——同時各自保持對其教團社群的承諾。

    雖然在宗教的發展史上,曾有數不盡的「混合」(syncretic)信仰試圖統一並且消除這種多樣性發生(例如,印度教、基督教、伊斯蘭教、普救一位神教(UU)、巴哈伊教),但其中最成功的是在於增加了信仰的多樣性;似乎並沒有任何穩定的和平流動,使現有的信仰進入一個普世的吸引子(attractor)。另一方面,政治意識型態和倫理觀設法以各種信仰的原生術語替自己辯護,對當代國家和國際法的發展至關重要。

  2. 語言:被分爲十幾個語系的 91 種語言,有 1000 多萬人使用,還有更大量的語言由更少的人使用。不論人們是否贊同薩皮爾—沃爾夫假說(Sapir-Whorf Hypothesis)的各種版本,根據該假說,某些思想在某些語言中是不可想像的,或者更委婉的說,顯然某些語言比其他語言更適合於表達某些思想。因此,這些語言差異在某些方向上很重要,反映了承載它們的社會條件。

    統一語言的嘗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在殖民等形式的脅迫下進行的,而不是通過對理性超越的追求;對於目前最主要的語言(如漢語和英語)體現怎樣的「理性」,幾乎沒有任何論據支撐。同時,翻譯(通常在自動化的幫助下)每天都在變得更加方便,文本得以在不同語言之間,透過良好翻譯產生共鳴。這既是重要的里程碑,也成為使其成功的顯著關鍵。

    此外,即使在某些語言的統一進程中,它們的主導語言也在繼續演變,並在次文化(sub-culturally)上分裂(例如,標準白人英語對標準黑人英語)。即使在某些新興的、書呆子氣(nerdy)的領域,例如程式語言,競爭性的架構在不斷激增,並具有互相權衡(trade-offs)的特點。

  3. 學術領域:學術領域——至少在廣義的科學領域中,人們普遍想方設法用某種普遍的「科學方法」來追求某種絕對的真理概念。然而在實踐中,領域和其次領域(和次次領域!)通常建立在相互不一致的前提之上。

    讓我特別說明一些我在學術領域工作上,與這些密切相關的案例。經濟學建立在私人物品的稀缺性、理性和方法論/制度個人主義之上;社會學則建立在集體物品、符號學和方法論/制度集體主義之上。在經濟學中,公共財政領域基本上排除了市場力量存在的可能,而產業組織領域則排除了不平等和一般均衡。

    雖然這確實可做為打通領域和次領域的嘗試,但它們在任何時候都只佔總體活動的一小部分,而且資金不足;最重要的是,其結果通常不是取代相關領域,而是再誕生一個新的領域或次領域(例如,資料科學來自統計學和資訊科學,行為經濟學來自經濟學和心理學)。同時,學術界對實務界的大多數重大影響(或者至少是那些得到了歷史的大方接受的)都需要跨領域的合作和同意(例如,網際網路和個人電腦的誕生、應對流行病的最有效對應等)。

雖然這樣的多元化,正是這些領域和其他許多領域(如體育、技術、工業)的核心和持久特徵,但對這種異質性的不滿是持續的,試圖克服它更是常見的。關於宗教,任何無神論者都將(表面上「不一致」的)宗教多樣性,視爲他們對單一「理性」(如上所述,其本身非常難以捉摸)解釋一切的能力的信仰的證明。

而關於語言的多元宇宙,許多人懷着哀傷的心情回顧巴別塔的故事,想像有一天所有人都會說一種共同的、普遍的和「理性的」語言。關於學術的多元性,跨學科的議程往往轉向對「萬有理論」的渴望,例如,將經濟學簡化爲心理學,或用更廣義的弦理論取代狹義相對論和量子力學。

然而,正如同對方法論一元論的渴望一樣,對大一統的嘗試在歷史上不僅僅是失敗:很難想像連貫的成功嘗試會是什麼樣子。除非像(特別是新,neo-)無神論者那樣,僅僅希望拋棄拒斥宗教的所有形上學方面,否則擁有一個包含所有過去的宗教、而不是它們的替代品的宗教,究竟意味着什麼?

試圖將語言問題,理性地表述爲一種最佳化問題(例如通常討論的、對概念分佈的詞彙簡約型的資訊理論分析),可以產生一些有趣的觀察;但把這種最佳化當作設計實際語言的潛在基礎,至少在可見的將來,或許是有些過於天真。

首先,當我們回顧人類漫長的歷史來看,這種種嘗試顯然是對這一個基本問題過度荒謬的簡化,其涉及了至少從語境敘述、可銜接性、記憶到適應巨大的環境多樣性等種種幾十個關聯因素。

第二,即使這個問題可以被正式定義,在所有可能的語言集合上找到近似最佳的解決方案,幾乎可以肯定在任何可能的時段內都將面臨艱鉅的計算工作;且幾乎可以肯定這會涉及一系列的非凸性(non-convexities)和平面區域(Flat regions),這意味着它的輸出結果就是作為多種語言混合體的自身。

第三,也是最根本的一點,幾乎可以肯定不存在獨立於語境的最佳方案,因此,任何甚至只是近似的最佳方案都會涉及至少某種程度的語言多元化,儘管它可能不會像目前的語言之間互不理解。

透過以上來看,「理性的」或近似最佳的語言,幾乎是不可想像的,為數不多的試圖實現這一個目標(例如世界語,Esperanto,我曾經講過這個語言,而且相當熱衷於此),而無論是在實際採用的程度,還是在實現任何類似於證明最佳,或僅僅比現行語言更好而被廣泛接受的程度,都僅取得了有限的成功。

再來看理性主義的科學傳統,它使得科學知識的統一,看來不像前兩個例子那麼顯而易見的不合調。但我相信,很大程度上這只是幻覺,所有阻止語言或宗教統一的因素,在學術研究領域都更加強烈。

想像某個具有連貫性的分析領域,人們可以在其中接受有意義的訓練,將計算機科學、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分析哲學和歐陸哲學等,都納入單一的標準和要點。至少從表面上來看這樣做有些荒謬,就像對語言如此一般。在不抹殺對其他領域承諾下,認真看待這些領域所蘊含的價值,涉及到許多統一宗教時面臨的挑戰。

因此,一種認識論再次自然地浮現出來,與制度多元主義並行。與其渴望將所有領域合併成一個單一理論,或者朝着某種普遍真理進展,為何不追求知識日益增長的具體化和差異化,積極投資於溝通這些不同領域專業,以發展具體的應用和技術?

也就是說,何不把知識想像為「非」單一的、終極的和普遍的真理的追尋,以生態學的精神,來想像它作為逐步演變的、穩定共存的,隨着發展而具體化、複雜化的多樣性?

多元宇宙的原則

行文至此,多元制度和多元認識論的相似之處,希望已經浮現各位眼前。爲了突出它們的相似性,我將提出一套適用於這兩者的原則。

  1. 承認原則(Recognition):認可(形式上或智識上)社會團體/思想流派,並給予它們超越成員/個人思想之總和的認識論或機構制度的定位。

  2. 輔助原則(Subsidiarity):主要涉及某類社會群體、或其成員、或其關注的思想活動和議題,應當被委託給該群體的集體主導團或知識權威,而不是由更大型、或高層次的組織掌控或分析(analysis)來制定規則。同時,範圍更廣的組織/分析在很大程度上,關注狹義的組織/分析之間的互動,而不是直接關注其行為/具體分析。

  3. 中立原則(Neutrality):一套可被廣義族群接受的正式規則(Formalisms)和分析實踐,應該支配著社會群體/分析領域(包含個人)之間的互動,因為這樣,所以人們會產生粗略的共識。也就是說,他們運作的遊戲規則,實際上並不會偏好某個群體/領域。

  4. CAD 原則(Cooperation across diversity,跨越多樣性的合作):在一系列社會群體中(多層次)廣泛受到認可的行動和觀點,應該得到更多的信任,即使它的平均個人認可程度並沒有比較高。

  5. 適應原則(Adaptation):哪些群體和領域獲得認可,應該適應群體的自然變化。作為對社會、知識交流的重要因子,鼓勵社會親和力(social affinity)與智識開啟的新模式,新群體、新領域的動態形成,應作為社會系統的目標。

大多數的原則是不言自明的,已出現在許多多元主義論述中。暫且不論它們有何不同,較有爭議的可能是 3、5 兩點。

在某些多元主義思想/應用裡,中立性並非一個標準,它們對一些社會群體採取容忍的態度、而非平等。我不會特別關注在這類成見上,因爲一旦確定了正式的中立規則,之後若要將某些群體排除在多元概念之外,不費什麼工夫。因此,站在我的角度,核心任務將是:確立中立的多元主義正式規則,由那些應用它的人,來決定哪些形式的差異是合適的。

此外,或許大多數的多元主義哲學/制度(尤其是那些具有保守傾向的制度)會傾向於拒絕適應,只持續關注某些固定的社會群體。雖然這似乎讓我和大多數的多元論者看來不太一致,但在我看來,若多元主義要能回應上面討論的批評者,並在面對其他更有活力的社會哲學時生存下去,這與其說是一種設計考量,不如說是必要條件。

因此,雖然適應原則與其他多元主義哲學不盡相同,但面對上述多元主義的存續問題,它是必要的回應。

多元制度的多元例證

如此一來問題出現了,多元思維是否能支持多元制度?多元思維是否太過寬廣而不一致,以至於無法支持多元制度設計?我將展示一系列多元制度設計觀點的趨同性,來試著說明可行的原因。我想從上述原則中挑出一個:CAD(跨越多樣性的合作),並說明多元思維如何支持它。

因為這篇文章,主要是為了啟發與說服形式技術專家,因此我將把重點更多的放在形式模型上,作為結構化制度的理由/衍生的方式,而不會涉及全面的形式分析。

我將表明,關於社會結構的高度簡化和不可信的假設(即使是典型的一元論模型和結論的最有力的提倡者也會同意這只是簡化)一旦得到拓展,就將傾向於以合理趨同化的形式支持上文討論的多元制度。為此,我將重點介紹七個案例,這些案例說明並非詳盡無遺,但希望能有代表性。

  1. 統計學認識論:「群眾智慧」(wisdom of crowds)這一論點,通常被作為證明市場制度(如預測市場)和民主制度的合理性。

    這至少可以追溯到孔多塞侯爵(Marquis de Condorcet)著名的「陪審團定理」(1785 年):該觀點認爲,如果許多人都具有獨立且對等分佈的、關於真相的訊號(independent and identical distribution, iid),那麼所有人的等權投票比一個子集的投票更可能獲得真理。

    這一結果作為支持民主理由的力量一直被誇大了,同樣的邏輯意味着那些擁有更精確訊號的人應該被賦予更大的權重,這與標準的一人一票規則不同。

    然而,有個更豐富、更普遍的變種,一個不需要任何不平等主義的假設,即訊號一般來說不會獨立分佈。在當代政治中,幾乎每個人都會接受的一件事是,存在着不同的「部落」(Tribes),這些部落的偏見與他們的觀點(與可能的錯誤)相關。

    雖然精確的最佳估計量取決於統計依賴性的精確結構,但存在一個強大而直接的統計直覺,比起那些具有相關錯誤的訊號,應該給予相對獨立的訊號的積累更大的權重。

    此一原則在科學哲學中常被稱爲「跨界一致性」(consilience)。它表明,比起個人可信度的任何對稱/交換函數,由社會上不同的群體支持、故而不太可能互相串謀的行動方案,應該得到更大的相對可信度。這傾向於支持跨越差異的合作原則。

    它也與中立原則大體一致,因為即使對精確性沒有特別看法,似乎也能對關聯結構有合理的、廣泛的社會共識。最後,它似乎相當具備可適應性,正因為它是基於一般常態的統計性質,而不是基於被視為不可改變的特定歷史環境。

  2. 統計檢定力:Penrose(1946)分析了一個擁有許多票的實體,相對於擁有單一票的實體的投票權。

    在個人的偏好獨立且相同分佈(iid)的情況下,一個擁有 M 票的人與 M² 個各擁有一票的人改變結果的機會相同,因爲平均來說,iid 的選民傾向於互相抵消彼此的偏好。

    因此,Penrose 認爲,代表團的投票權應該等於他們所代表的人口的平方根,這一規則在構成歐盟投票基礎的《尼斯條約》中得到了大致的實施。

    就像前面的例子一樣,要讓每張票都符合 iid,或者是無懈可擊聯盟的一部分,這種假設很少成立。相反,政治學告訴我們,各種社會成員關係往往與投票偏好相關,但很少完全相關。

    在這種情況下,平衡各黨派和團體的有效投票權將比簡單的平方根規則所暗示的要複雜得多,但可能會遵循類似的性質模式。因此,與社會上非常不相關的群體的投票相比,緊密相關的群體的投票,應該相對於人口規模被降低權重。而比起支持者的人口規模來說,具有更社會廣泛支持的選項的力量,則會被相對放大。

  3. 博弈與激勵理論:我的學術背景,主要是建立在博弈論基礎上的機制設計。大多數機制設計是以個人的自利爲前提,以貨幣等價物爲單位。平方投票(Quadratic Voting,QV)是基於這種論述的大型群體之間,近似最適的集體決策程序。

    在該程序中,個人使用某種貨幣(通常是平均分配的話語權,voice credits)來表達對各種提議或候選人的同意或反對。然而,收到的總支持並非個人貢獻的線性總和,還增加了「互動」成分,因此,眾人的有限貢獻,比單人的巨大貢獻更有力量。

    這種效應是相當顯著的:1000 個人的每人一枚代幣,等於一個人的一百萬枚代幣。這就解決了「搭便車」的問題,即個人在大型專案中的貢獻較少。

    然而,原子化的個人自利假設通常被理解爲「狹隘」的。社會關係密切的個人往往對彼此的利益有著利他主義的關注,而這種關注可以直接解決搭便車問題。若沒有考慮到這一點,會導致 QV「過度解決」(oversolve)的情況,使結果過於偏向關聯群體。

    Buterin (2019) 表明,如果縮減與具有利他主義的群體(可由他們在機制中的行動所揭示)之間的互動有關的平方項,就可以克服這個問題。這也說明了,在根據相關個體的社會親密度,通過結合線性和平方項的程序,近似最適的投票機制是可能的。

    這傾向於支持多樣性,因為社會距離較遠的個人之間的互動項將被保留,而社會距離較近的個人之間的互動項則被抵消,從而允許具有社會多樣性支持的專案,勝過具有更多同質化支持的專案。

  4. 一般均衡經濟學:從整體上理解經濟的典型框架是「全面均衡」。一般均衡理論表明,在某些條件下,具有適當稟賦效應的資本主義經濟,會產生所有理想的結果。

    然而,它有兩個關鍵條件:所有商品都是私人的(僅由單人消費)、這些商品的生產表現出「報酬遞減」(由一組資源聯合生產的數量,不會超過由各個單獨生產者之和)。

    這些條件排除了大多數與現代社會相關的現象,如技術創新、網路效應、基礎設施、城市等。Groves 和 Ledyard(1977)表明,簡單的、全球性的公共產品,可以被添加到這個設定中,並使用像 QV 這樣的二次方機制來保持最適性。

    更普遍來說,基礎設施和公共產品必須透過個人參與,來資助那些無法被邊際成本定價和自願捐款所覆蓋的費用。由於對這些共享物品的支持,將使所有分享其價值的人受益,並且許多人都爲支持這些物品做出了貢獻,因此即使是自私的個人,通常也會關心在共享物品的共同消費網路中,與他們關係密切相聯者的外在地位。

    這產生了有效的利他主義關注,作爲「開明的自利」的一部分。這反過來又應該像上面的(3)那樣,需要有實現效率所必需的二次和線性(或在某些旋轉空間中的二次,quadratic in some rotated space)的混合機制,如 Immorlica 等人(2019)所探討的效果。出於類似的原因,這些機制應該有效地補貼跨越「社會」(共有物品中的共同參與)距離的合作。

  5. 安全和信任:在網路安全的典型模型中,圖中的每個鏈接都有一個權重,代表著可以通過該鏈結、而且不會導致失敗的關係(信任的價值)。關係可以通過「朋友的朋友」關係經過沒有直接連接的節點,路徑上最弱的環節決定了這種連接可以促進的最大信任,關係的總強度可以通過網路的「最大流量」計算。

    如果我們考慮到跨越兩個以上個體的合作所能帶來的價值,那麼最大流量的需要必須同時滿足。如果聯盟成員間對合作者的信任路徑是獨立的,那麼聯盟所能實現的總信任將最接近於各成員之間的信任相加。

    然而,如果這些路徑相交,那麼總信任度將是劣加的(sub-additive),因為對某個成員的信任,會使得對另一個成員的信任路徑擁擠。

    比如說,如果所有的聯盟成員最終只通過單一的鏈結連接,那麼導向任何聯盟的信任,都不會多於這個鏈結所能導入的信任。因此,補貼合作者路徑的社會多樣化程度,決定了一個聯盟所能擁有的信任程度。

  6. 抵禦攻擊的安全性:另一個安全模型,與用於研究/證明區塊鏈的模型密切相關,考慮了驗證節點可能被破壞/攻擊的情況,並根據攻擊成功所需的節點比例對系統進行分類。

    這些統計數據,其隱含地假設驗證節點被破壞的概率,是獨立於驗證節點的;考慮到病毒和其他攻擊載體的工作模式,這種假設似乎是非常罕見的。

    反向思考下,如果某個模型,其中驗證者之間有一個網路,每條加權邊都代表感染一個節點的攻擊沿着該邊角傳播到相鄰節點的概率。在這種情況下,相連節點被破壞的可能性或許難以避免,但遠處的節點同時被破壞則非常困難。

    因此,與那些純粹基於被破壞的節點(或計算能力)數量的保證(guarantees)相比,具有韌性的系統失敗的可能性要小得多,除非許多獨立的集群被破壞。換句話說,這種保證將使得攻擊者需要更多的獨立攻擊點。

    這也說明了,如果某個系統的網路結構是可見的,但不能看到哪些節點被攻擊,那麼在阻止攻擊方面,要求多樣性的共識將比計算資源或節點的閾值更有效。相似的分析,也適用於某些在社會網絡中蔓延的供應鏈規劃,以及對戰爭或疾病的預測。

  7. 分權、制衡與癌症:複雜系統的設計/分析中最常見的問題之一,是穩定性/穩健性。

    不能成功清除癌症的生物系統會死亡,正如麥迪遜在《聯邦黨人文集》第 10 篇所寫,類似的論點也適用於避免政治派別的專政。

    生物、政治或其他制度制衡的設計通常基於避免這種結果。例如,麥迪遜認爲,美國憲法中各個機構有不同的選舉原則,這使得所有機構不可能同時被俘獲。

    讓我們形式化這個邏輯思考:考慮一個網狀結構,代表兩個行動者(或物理位置)之間政治協調(或癌症擴散)的機率或強度。避免派系(或癌症)的支配將要求制衡,而這與網路距離關聯。因此,網路上接近的集群不能同時俘獲多個機構。在這樣的系統設計中,重大的變革,需要跨越多樣性的合作。

雖然我主要關注的,是可用於推導制度設計的理論框架,但來自不同領域的幾個較零散但相關的實證框架,也傾向於指向同樣的大方向。它們包括:

  1. 科學和技術研究的大部分工作,包括 James Evans 和他許多合作者的定量分析,表明科學創新通常來自於以前不交流的科學領域的溝通。最近在《Science》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關於這項工作的出色評論。

  2. 近年來,組織和商業研究方面的文獻大量湧現,顯示了團隊/組織從文化到認知等各種維度多樣發展的好處。最近一些優秀的評論是由 Scott PageMcKinsey 撰寫的。

  3. David Graeber 和 David Wengrow 的《萬物黎明》(The Dawn of Everything) 強調在人類歷史長河中,人類文化、組織和政治的多樣性在現代性和進步產生方面的極端重要,揭示這些多樣性自身即存在意義的觀念。

對多元制度的挑戰

以上的簡單描繪,證明了多元主義的自洽性,但也只是第一步。一元論者可能對多元論提出許多自然的批評。如上所述,我只能「簡單扼要」的回應;完整的、有說服力的回應不僅需要太多的篇幅,更重要的是,它需要比今天更多的研究、空間發展和支持。

儘管如此,我依然認為已經有足夠的理由去相信,這些問題將能被克服。我非常認真的看待這些批評的聲浪,因為它們也是我自己對其他社會哲學提出過的批評。列舉如下:

  1. 多元宇宙是否不夠明確?雖然很多想法似乎支持某種形式的多元制度,但這些想法遠遠沒有匯聚到某種單一的最佳圖式協定上,事實上,整個論證過程讓人有理由對這種情況的出現感到悲觀。這給多元主義提出了一些基本問題。

    首先,多元論者真正支持的是什麼?他們是否有足夠共同捍衛的共識和希望?

    其次,這種靈活性,是否給了擁有技術知識的精英們很大的空間,來設計表面上中立的多元主義協定,而實際上是給他們狹隘的觀點和/或利益提供了特權?(這個問題在我過去的作品中特別突出。)

    我謹慎樂觀地認為,許多解決上述某一特定模型的(可證明的)最佳或近似最佳協定,在其餘幾個模型中也是穩健的、近似最佳的,或者至少遠遠優於一元論的替代方案。

    如果這個信念得到了驗證,就應該可以維持認識論上的多元主義,而且不損害多元宇宙的成功。如果多元論者能夠同意,至少有某類多元制度是他們都喜歡的、可接受的,而且不是一元論的替代方案,那麼,現行合理的多樣性,就可以與支持(和認識論上的多元)多元制度的廣泛發展的運動並存。

    而如果這類協議由相對少數、合理又穩健的協定組成,則可以遏制狹隘利益進行參數操縱的空間。

  2. 多元宇宙是否風險太大了?如何去識別出這是否實際有用、而不僅是在理論上可行的制度,是需要透過大量的社會實驗來進行。這些制度中有許多是嶄新的、前所未聞的,需要大量的社會消化(social digestion)才能發揮其潛力。

    在我所指出問題意識的社會層面上,進行這種實驗,似乎有著難以想像的風險,尤其是在各種以技術爲媒介的社會實驗已經在造成破壞的時候。有沒有一個合理安全的途徑來運行多元制度?

    幸運的是,在過去的十年裏,我們看到了一個豐富且不斷增長的新社會技術實驗空間的出現。兩個主要的例子是「Web3」社群和以臺灣爲首的新興「數位民主國家」集群,也包括擴大的波羅的海國家、東亞和澳大拉西亞(Australasia)的重要部分。

    在這些地方,人們正在探索各種新的社會組織模式,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臺灣的情況和 Web3 社群的重要部分,都包含了多元化的價值取向。這表明了一系列在相對安全的情況下——但有真正的社會參與和利害關係——對這些新的社會技術進行試驗的天然實驗室。

    此外,多元化社會組織的多層次概念,很自然的為實驗打開了空間,一系列組織(教會、公司、政府組織、工會等)的塊狀區域,也成為進行實驗、實踐多元主義的天然棲地。

    城市在政治上是組織規模的典範,似乎是這種實驗進行的最恰當場所,因爲世界上的城市數量與典型城市中人口的數量差不多,而幾乎重要的組織都有一些相仿的層級,實驗在其中得以自然流展,多元主義可以自生且合理依循著模式解決各種問題。

    再考慮到企業,企業普遍認爲部門分化是必要的,但這也是他們面臨一些最棘手問題的根本原因;或許多元制度是個自然的解套方案。

  3. 多元宇宙是否會過於中心化?另一個憂慮是,上述演算法似乎依賴於對社會關係的全景視角(panoptical perspective),對整個社會網絡進行複雜的計算。這樣的全景視角是不現實的,即使可以實現,由於其侵入性,對任何實體來說也是不可取的。

    雖然我非常同意這種擔憂背後的動機,但我懷疑它是否必然適用於我們討論的情況。當然,某些上述協定的實現,將依賴於全景視角,但在網路中的各種協定,可以用高度分散(或至少是多中心)和趨近零知識的方式來運行,這對性能的影響將是有限的。

    考慮到大量的文獻和這些協定的發展來看,當我們追尋如何設計出可被支持的多元社會技術時,對集權的擔憂可以且應該成爲(柔軟靈活的)制約因素,但不應限制我們找出最有吸引力的解決方案。

  4. 多元宇宙是可操縱的嗎?一個密切相關的憂慮是,上述多元主義機制試圖以「補貼」等方法找到橋接連結、與那些從未合作的社會群體建立難得的共識。這樣的發展過程,似乎是對強連結「徵稅」,因此可能會鼓勵人們抑制、隱匿這些社會連結。5

    同時,「多元宇宙」接受並擴展了重要的激勵機制設計原則。第一個原則,在經濟學家中通常被稱爲「單調性」(Monotonicity),是指當系統的目標與行動者的目標一致時,系統應該服從於這些行動者的偏好。輔助性原則可以被看作是這一原則在群體中的延伸,多元主義承認標準經濟理論對行動者的認可。

    第二個原則是「抵消性激勵」(countervailing incentives)是指,如果系統為行動者創造了誇大某些變量的激勵,那麼就應該有一個抵消性激勵,來減少這個變量。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哈伯格稅(Harberger Tax),在這個案例中,房產的所有者通常有誇大所出售房產價格的動機,此一動機可以通過對他們承諾的售價徵稅來抵消。雖然細節可能因具體的算法而有不同,但關注它作為一個原則來約束制度設計的價值是合理的。恰好的是,運行自然且良好的多元宇宙,亦會傾向於精確的涉及這些抵消性激勵。

    在富有野心的多元宇宙應用中,我們期望個人擁有的「金錢」(一個單一變量,代表普遍的社會價值/尊重)被更高維度的社會貨幣所取代,這些貨幣可作為反映個人在特定社會群體或關係中所擁有的尊重。

    行動者將有動機誇大在所屬群體中的關係、受到的尊重,就像他們希望在標準的資本主義經濟中可擁有更多財富一樣。但這種動機會抵消「多元宇宙」中低報社會關係以獲得塑造社會關係的「補貼」激勵。

    類似的邏輯也適用於社群的激勵,即社群會誇大某些動機如:特定議題、內部團結程度和內部機構力量等等,以利於最大化該社群對該議題的代表性與權利;這種最大化代表權的激勵,會與最大化跨越差異的合作所收到的補貼激勵,相互抵消。

    雖然這一切可能有些抽象、美好,但它在日常事物的參照上給予我真正的希望,期盼它在形式系統中可以發揮作用。

    例如,我們很少看到白人男子選擇試圖冒充黑人婦女,儘管「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據稱將激勵這種做法。原因很簡單,白人男子的身份是其社會權力的來源,很少人願意爲了「平權行動」提供的有限利益,而放棄自身的社會權力。

    在現實中,不同角度上我們會看到一些「跨越身份」的限制,因為這可能會破壞已建立的社會紐帶關係,即便對於某些非常邊緣化的社群來說這些都是社會成本。並不是指沒有社會群體試著隱藏他們的理念,特別是當他們受到嚴重迫害時,但在一個以社會資本為王的世界中(顯然是我們這個世界,在一個由多元制度管理的世界裡更是如此)人們試圖破壞他們所擁有的社會資本,似乎不太可能成為主要問題。

  5. 多元宇宙是否正當(legitimate)?也許對多元宇宙最直接的挑戰是:它的設計可能過於豐富/複雜,無法被社會充分理解和正當化。對我而言,這似乎是一個真正的挑戰,而且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最佳化和正當性之間,某種程度的權衡。

    毫無疑問,要接納如此豐富的多元宇宙設計,不得不需要通過一系列的實驗、藝術探索、展示、教育,甚至可能通過新的理解技術,如虛擬實境模擬來進行。

    雖然我毫不懷疑這將是一個問題,也需要在某些可以實現的程度上,做出有其意義的限制,然而似乎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捨棄對於多元宇宙的探索。

    反之:若思考更寬廣的可能性,有很大的機會浮現出一些次佳的多元制度,它們將有很好的用戶界面,容易使人理解等等。在運算技術的歷史上,有很多這樣的先例。

    這樣的「人的因素」或許應該得到最高的關注,因為它們在個人電腦和網際網路發展的黃金時期,已經有許多研究,而不是像在 AI 社群那樣被認爲是事後之明。但與此同時,它們並沒有給我設下不可逾越的入門障礙。

    此外,還有許多看起來同樣繁瑣、難以正當化的協定(例如權益證明(Proof of Stake)與許多黑箱統計方法)並不怎麼多元化,但近期卻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和正當性。

    在此,我希望關於正當性的關鍵問題,將不斷地被提出,作為塑造多元主義的一把手術刀,而不是作為阻礙它們發展的一根攔路棍。

    某種意義上,我認為多元宇宙不僅僅是正當合規的,更可能是對現有基礎社會制度進行廣泛正當和改革願景的唯一合理方向。

    往回看,許多界定當代政治格局的最關鍵和最具變革性的時刻,都始於多元制度,這些制度在當時肯定是相當不透明的,它們的產生是透過相互競爭的團體、相互妥協接受而誕生的(例如美國憲法)。

    鑑於自由民主國家的大部分公眾,都接受某種形式的多元主義(尤其是在保守派和新左派中),其他部份公眾則致力於形式規則和技術,多元宇宙可能是最合理的融合基礎,也是我們實現重大基礎社會變革的最佳希望。

尚待解決的問題

雖然我認為以上的理由,已經給了我們充分的希望,來相信「多元宇宙」將能克服其所面臨的挑戰,但要做到這一點,還需要許多發展的配合。上述討論提出的一些重要問題包括了:

  1. 各種模型及其參數設置中的最佳機制是什麼?在初始步驟中,如何對它們進行參數化,而這些參數之間有多少重合?

  2. 一個情景或模型的最佳或可證明的近似最佳機制,在其他情景或模型中的表現會是如何?是否有些設計可以在多種情景中都有良好的展示?

  3. 實施這些機制,需要什麼樣的計算結構和基質(substrates)?它們如何能被去中心化?如何將它們傳達給用戶並讓用戶理解?

  4. 如何定義多元宇宙最佳的最小可行實驗?它們可以在何處增加最直接又可被識別的價值?

這些問題的基礎思路源於多元思維,提出回答將需要一系列研究領域(如社會學、經濟學、計算機科學、統計學)和實踐(如社區組織、商業、區塊鏈社群)的參與。然而,即使在這些領域取得巨大進展,也只是一個開端。多元化發展中的許多其他問題顯然會隨之而來,而且很可能這些問題在這些領域的視野之外。

  1. 靈活的、動態的和適應性的輔助性原則如何發揮作用,如何與我上面強調的多元合作機制相結合?

  2. 多元宇宙,如何超越目前量化的權力分配制度(我以上強調的那些),例如擴展至符號學領域中,應用於溝通、語意建構、文化資本、代表等相關的具體進展?

  3. 新的意義建構技術,如虛擬實境,如何維持和強化文化與制度的多元宇宙?

邁向多元宇宙

在這篇文章中,我幾乎是交替使用「多元主義」和「多元宇宙」這兩個詞。我現在想強調的是,為什麼我認為有必要使用一個單獨的術語:多元宇宙(Plurality)

我相信,我上面所概述的並不只是某種政治或社會哲學;相反,它構成了數位技術自洽的未來方向,明確地與政治哲學聯繫起來。

我認為這一點非常關鍵,因為今天其他主要的技術方向都藏有潛在的、隱晦的政治價值觀,這些價值觀往往會破壞多元主義。

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論證的,AI 領域最突出的論述是對「通用」智慧的奇點的渴望,其目的是超越人類智慧的多樣性,用與人類欲望「一致」的目標進行最佳化,來取代多元合作的混亂,這有時被稱爲「一致的推斷意志」(coherent extrapolated volition)。

即使在這些最富野心的願景之外,AI 的重點仍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統的自主性、盡可能的複製人類能力,而不是促進人與人之間的交流和合作,這與多元制度形成了對比。將通用 AI 的發展作爲技術發展的主要/特殊方向,也與多元思維形成差異對比。

在這層意義上,AI 是深刻的中心化、一元化的未來技術願景。

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論證的,圍繞 Web3 的最突出的單一敘述,著眼於將「主權個體」(sovereign individuals)從社會制度的約束中解放出來,利用「去中心化」協定,特別是分佈帳本,作為計算和交易的主要中立基底。

這些帳本和具體的、正式的、相當狹窄的文化、社會性和協調的基質,可以被視為足以滿足主要基於資本主義市場的至高個體(或在某些情況下嚴格同質的群體)之間相互需要的互動。

而其他形式的社會組織,通常被視為壓迫性的「殘留制度」(legacy institutions),充其量被忽視,甚至經常被積極破壞。

它將個人(或最多是高度同質化的社群)而非由親疏遠近組成的輔助社會網絡,作爲最終的「用戶」,與多元制度形成鮮明的對比;並且因為其強調了單一的、不可竄改的分類帳本的充分必要性,也不是像認識論多元主義那樣,促進多元的技術模式。

與這兩者相比,「多元宇宙」的發展——即支持多元主義的技術——將需要與這些根本不同的架構,儘管需要利用這兩條路徑發展出的工具。

它需要緊密地建立在輔助傳統之中,這種傳統是對網際網路作為「網路的網路」的想像的核心,不同的網路存在於本地化物理和組織(學術、政府等)社群之中,這些社群彼此同意互通協定(interoperable protocols),讓連結彼此的異質網路能夠互通。

在第一波浪潮中開發的「薄協定」(thin protocols)需要被擴展,從而在數位領域通過身份、數據共享、支付等社會系統實現的去中心化可以給更廣泛的基本權利賦權(empower)——如結社權、財產權和人格權等。

這些協定可能會藉由區塊鏈來實現某些目的,但其去中心化的重點,將是本地化和輔助性,以及網路化和相互依賴,而不是純粹的冗餘化和防止攻擊。它們將需要明確地反映、代表和容納社會結構,而不僅僅是防範「共謀」或「攻擊」。

它們需要運用支撐機器學習的統計技術,不只是為了鏡映和複製人類個體的智慧(例如通過類神經網路),而是作為理解和促進集體智慧的方式,允許群體達成粗略的共識,同時尊重、賦能、甚至擴散持續的差異(儘管像類神經網路這樣的工具,很可能被應用於這個過程中)。

它們將需要運用虛擬實境技術來建立更強大、更深入的人類聯繫和創造性的想像力,以增強現實世界來拓展,而不是為了逃避或建立另一個現實。

我借用唐鳳的詩作,作為詩意的總結:

  • 看見「萬物聯網」,我們將智慧聯網。
  • 看見「虛擬實境」,我們將實境共享。
  • 看見「機器學習」,我們將協力學習。
  • 看見「用戶體驗」,我們將體驗人際。
  • 聽說「奇點即將接近」——請別忘記:「數位」就在這裡。
  • When we see “internet of things”, let’s make it an internet of beings.
  • When we see “virtual reality”, let’s make it a shared reality.
  • When we see “machine learning”, let’s make it collaborative learning.
  • When we see “user experience”, let’s make it about human experience.
  • When we hear “the singularity is near”, let us remember: the plurality is here.

這樣的議程無疑相當激勵人心。與當今政治和技術前行的主要方向相比,它與世界大部分地區的政治傳統,和當今最負聲譽的技術(如個人電腦和網際網路)的初心更加緊密的結合在一起。它在政治和技術方面也保有一致。

也許它不可行;也許它不可取。或者,它只是比其他方向需要更多的社會力量來合作;因此,它來得稍微慢了一些。最後,懷着「果真如此」的期盼,即多元宇宙或許可行,讓我以暢想來作結尾。

如果這幅願景肯定無疑,那麼在我們面前的將是遠比過去數十年等待下、超乎我們想像、更加光明的未來。我們可以運用數位技術來創造、改善和發展我們的社會制度,這些貢獻遠勝過這些技術迄今爲止,對它們的侵蝕破壞。

臺灣的投資,比投入 Web3 和 AI 的投資少三個數量級,卻在短短幾年內運用在這一方向上的初步嘗試,發展了可以說是世界上技術最先進、最有活力,廣泛共享增長的民主社會,在本文撰寫之際的大流行病中,其 2200 萬人口裡只有不到 1000 人死亡。

隨着規模的持續擴大,這也意味着 21 世紀將成為公民民主賦能共融的黃金時代,共同合作的多樣性,將讓我們可以一同渡過與世界生存有關的危機,賦予自由更多的選擇與意義,來形塑我們的社群。

在這樣的未來,社會崩潰的反烏托邦主義或屈服於集中式超級 AI 的二元論,可能會不得不讓位於多元網路拓樸牽手的合作力量。

這朵相互依存、相互交織、合作的多樣複雜性之花,這座由多元文化組成的茂盛雨林,正在向我們招手。


  1. 其他能準確描述我的觀念,但更難理解的概念包括:多中心主義(polycentrism)和多中心集體主義(polycentric collectivism)。 

  2. 參見 “Why I am not a Market Radical”“Why I am not a Statist”“Why I am not a Capitalist”“Why I am not a Nationalist”“Why I am not a Technocrat”。 

  3. 我受到的其他影響包括:Hannah Arendt、W. E. B. du Bois、Liam Kofi Bright、Edmund Burke、John Dewey、James Allen Evans、Henry Farrell、Marion Fourcade、Pope Francis、Corrado Gini、Jaron Lanier、Pope Leo XIII、J. C. R. Licklider、Georg Simmel、Anne-Marie Slaughter、Alexis De Toqueville、Annibal Quijano、Deva Woodly. 

  4. 我的思考在許多方面,最接近於蛻變自進步派實用主義學者的觀念(例如 Georg Simmel、John Dewey、W. E. B. Du Bois、Iris Marion Young、Deva Woodly)。然而,即便如此,這些思想家們關注的具體分歧,和美國左派們關注的與歷史不正義有關的多元主義並沒有得到我過多的關注;我更多著眼於尋找共識的正式規則,從而找出那些在歷史上被邊緣化的群體和歷史上受到眷顧的群體中,哪些分歧最值得強調。 

  5. 這個顧慮與系統的中心化程度緊密相關。資訊的中心化及受到隱匿的趨勢,正是經濟學家們經常擔心的激勵不匹配(incentive misalignments)問題的寫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