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是行政院跨部會「開放政府聯絡人(Participation Officer)」的簡稱。就像過去行之有年的「國會聯絡人」負責跟立委協調,「媒體聯絡人」負責跟媒體溝通,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開放政府聯絡人實施要點》

📲 「各機關於政策形成推動過程,應充分考量透明、參與、課責、涵容等開放政府基本原則。如涉及利害關係複雜、多方意見分歧或民眾參與熱烈之議題,開放政府聯絡人應協助各該機關首長評估是否應在政策規劃前期,秉持開放政府原則踐行適當之程序。」

🎨 簡單來說,PO 的核心職能,就是適時成為政府與民間「不特定多元意見」的溝通橋樑。最大的挑戰也相應而生,因為「不特定」,代表溝通模式必須因案制宜,不能拘泥一招半式;而「多元」,則意味著整合與平衡意見的難度較高。因此,如何設計出良好的機制,讓各方都能平心靜氣的彼此傾聽,就是身為 PO 最大的挑戰。

📅 依《要點》規定,各部會「應指派適當層級且獲充分授權至少一人擔任開放政府聯絡人」。因此,自 2017 年起,每個年初就成為新一屆 PO(包括初任、續任)報到的時間點。此外,隨著開放政府業務的擴大與深化,越來越多部會所屬的三級機關,也指派專責人員擔任 PO。畢竟,在討論許多議題時,以司、署、局、處的層級擔任窗口,更能切中關鍵、縮短溝通流程。

✍️ 今年新一屆的 PO,還有另一項與過去不同的任務,那就是協助所屬部會規劃「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National Action Plan, NAP)」。

👍 在國發會陳美伶主委的領導下,各部會已盤點「極大化開放資料加值應用」、「擴大民眾參與公共政策機制」、「增加性別及族群包容性對話」、「落實清廉施政」、「執行洗錢防制」等五大承諾事項,並於「Join 眾開講」平台進行公開意見諮詢,展現持續推動開放政府的決心,以及積極參與國際組織—開放政府夥伴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的意願。

🚸 當然,開放政府的重點,不僅止於政府單方面的承諾,而在於政府與民間的對話、互信與合作。

👣 政府與民間一起前進一步,比任何一方單獨前進兩步,來的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