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來,我抱持著「開放式創新」態度,樂於貢獻素材進公眾領域共享,看到網友們混搭再造的成果,也都用欣賞的角度看待。而今「Deepfake 深偽技術」的發展,進步到家用設備就能運作自如的程度,對於創意工作者,不啻如虎添翼;然而,對於不願被「二次創造」的人來說,科技的日新月異,儼然成了聞之色變的壞消息。

最近,我與我的分身同時「被現身」在科技會報辦公室製作的影片中,宣告這個現象已走入我們的日常。

《哆啦 A 夢》的道具能輕鬆解決大雄的難題,可是被大雄不當使用的時候,多半變成災難,更不要說不巧落到胖虎手中。影音合成技術也是相同道理,在視聽產業帶給閱聽大眾無比的樂趣,但也造成許多無良的不實影音四處散播。被資訊轟炸的我們,該如何以正確的態度面對?

如同傳染病防治,封城隔離只是消極防堵,只有接種疫苗產生抗體,才能回復正常生活。增進民眾的媒體素養、參與公共意見的形成,正是當前防止 深偽技術衍生問題的台灣模式。公民記者、自媒體的工作坊,讓每個人實際熟悉媒體製作工具,發現原來「P 圖」、「資料查證」其實任何人都做得到,那就像打了「資訊疫苗」:對不實影像產生抗體,減少被操弄的機會。

高手在民間,我們看見公民社群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陸續獲得國際事實查核聯盟的認證,成為全球上百個對抗不實訊息的國際夥伴之一;又如 Cofacts.tw、泰國版的 Cofact.org,透過群眾協作來協力核實;或是創作 Bad News 小遊戲讓玩家學習「製造假新聞」的荷蘭團隊 DROG,以及強調開源情報調查精神的國際團隊 Bellingcat,都增益大眾學習辨識及分析訊息的能力。

至於影響受害者權益的社會事件,法務部也表達決心與承諾,召開多次研修會議徵詢各界意見,在不傷害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提出保障民眾免於性私密犯罪侵害的刑法修正草案。

我想,政府應該做的,一方面是確保這些創新技術有彈性的試驗場域,以便形塑公民力量增幅科技創新的共同價值;一方面也要有與時俱進的法制更新。正如高速公路上,前後車保持安全距離,既不超車、也不落後,才能及時跟上社會常規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