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談的 SBT(靈魂綁定憑證),勾勒出 Web3 世界中,個人和社群多元協作的願景。有人因此問,是不是只有在完全去中心化的社會中並透過特定機制連結,才可能達成共創和協作?

其實,協作不是只能透過單一機制,關鍵在於「開放」。近年來,臺灣早已透過開放資料,開啟了許多全民協力的共創應用。以民生公共物聯網為例,就是將過往由各地方單位各自建置的水資源、空氣、災害等感知資料,統一採用 OGC SensorThings API 後全面開放。

從此開始,許多社會創意解題源源不絕地出現,例如結合雨量示警的智慧灌溉創意、幫助漁農養殖需要的文蛤智慧系統,都是近年臺灣資料應用比賽時,參與者在民生公共物聯網的基礎上提出的好點子。

在開放資料的基礎上,不管是政府或公民,都陸續提出不同的試驗,例如,中研院與民間團隊合作開發、可用來監測空氣品質的「空氣盒子」。空氣盒子透過開放民眾參與認養,讓空氣盒子遍佈全臺灣後,將數據(無涉個資之資料)公開在零時空汙觀測網,讓大家有另一個管道可以了解臺灣實際的空氣品質,而不用完全依賴環保署的測量站。

另一個經典例子是,疫情期間,臺灣政府發起「護台灣助世界」,透過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 App,任何人都可選擇將自己「可購買卻未去購買的口罩片數」做為人道援助——也就是捐出自己的口罩給世界其他地區需要的人。換言之,民眾可以主動選擇成為「捐獻者」,而不是等待資料開放出來以後,才開始思考應用方式。

這種「主動利他、共創共好」的作法,成為我們今年提出「數據公益」(Data Altruism)的濫觴。「數據公益」的基本概念是,個人自願提供資料,經過處理後成為無關個資的資料(即「數據」,non-personal data),無償允許公益使用。此外,願意無償提供數據的單位,也可以加入「數據公益」的行列。

這也就是歐盟執委會於今年 6 月正式開始實行的《資料治理法》(Data Governance Act,DGA)的核心內涵。歐盟強調數據之於整體環境的良善目的,個人與數據持有者自願無償提供數據用於科學研究、改善公共服務,以簡單的方式讓數據可共享,造福社會環境。

比起我們過去所熟知的開放資料,「數據公益」更強調數據的公益性以及數據持有者的主動性,賦予數據利他貢獻的價值,更以此建立數位互信關係。

我認為,大家不妨把「數據公益」想像成一張入場券,每個人可以自願、主動提供數據,形塑數位世界的「共融空間」,讓社會變得更好。當每個人都可以是數據的產製者和使用者,在數據的整理和分析中,就可以形成新的共創和協作關係,進而真正連結彼此,開展出數位共好的新型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