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 月 30 日,網友俞澤宇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要求「全面開放漁港港區釣魚並興建釣魚平台」。他在提議中指出,港區是安全的釣魚所在,政府應全面開放漁港供釣客釣魚;同時,他也提議一些管理規則,如設置救生器材、風浪過大禁止釣魚、嚴禁丟擲垃圾、不得阻擋漁船出入、應禮讓漁船通行等。

提案在 2 月 26 連署通過後,行政院依據開放政府聯絡人要點,進行訴求研析及可行性評估,並由主責機關於 4 月 26 日於平台上正式回應;因此,PDIS 於 2019 年 4 月 3 日於八斗子漁會召開協作會議,討論此一議題之可行性。

漁港釣魚爭議多 釣客、漁民均不滿

釣客團體指出,依據《漁港法》第 18 條,漁港主管機關在不妨礙港區作業、安全及不造成港區污染情況下,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但是這個法規訂定後,全台 222 個第一類、第二類漁港,僅有 18 個漁港開放釣魚,大部分的漁港都沒有開放釣客釣魚。

釣客於漁港釣魚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在 2019 年預算審查時,要求海巡署積極對不法釣客進行開罰。海巡署的開罰,引發釣客的憤怒,因此才有這次的提案。

除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案外,釣客亦至立法院及行政院陳情。3 月 21 日的會議上,行政院副院長陳其邁聽取釣客陳情後指示,兩個月內應於全台漁港、商港或其他地區,由交通部、農委會與釣友共同商討出 50 處可以合法釣魚的區域,以政府力量介入,好好規劃與管理。

由於此次會議預期關心人數較多,除了八斗子漁會二樓的主要會場外,當天也在三樓會議室開設第二會場,以直播方式觀看第一會場的討論。並使用 Sli.do 提問的方式,蒐集第二會場和線上觀看直播民眾的意見。

第二會場

雙方互信未建立 部分說法引發質疑

漁業署副署長首先在協作會議上澄清,陳其邁副院長所提的「50 個釣點」並非「50 個漁港」,也可能是商港等區域,不僅限於漁港。漁業署也於會議上指出,目前《漁港法》已訂有指定區域,訂定相關措施,公告開放民眾垂釣之規定,建議依循現有機制辦理。至於尚未劃設垂釣區的漁港,規劃由各漁港主管機關會同漁會、釣魚團體、海巡單位會勘,一起協商是否劃定開放區域。協商的內容應包含管理機制及收費,相關管理措施可由主管機關會同漁會團體、海巡單位共同協商研訂,由釣魚團體自治管理,並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向釣客收取相關費用。

提案人提供之影片指出,漁港是由全體納稅人出錢興建,不應由漁民獨佔。他認為漁港相對安全,政府應開放漁港供大家釣魚;他亦建議要規劃相關管理規則,在港區丟擲垃圾、進入他人船隻等行為應該依法重罰,也不應影響航道。不過,他也指出,在港區亂丟垃圾者不是只有釣客,漁民或遊客也可能丟擲垃圾。

提案人的說法引發漁會代表的憤怒,他們指出,漁港並非只由政府出資興建,當年興建時,漁民也有提供土地與資金,至今仍要繳納費用。至於提案人影片中的丟垃圾,他們也澄清,那是使用無毒油漆在清潔船隻。許多漁會代表痛陳,釣客在漁港釣魚引發許多亂象,除了丟擲垃圾之外,部分釣客喜歡在航道上使用拋竿的方式釣魚,使漁船攪到釣線,引發許多爭執;漁船通過趕走魚,也會使釣客對漁民不滿。漁會團體也指出,開放釣魚後,一旦發生危險,釣客家屬可能會向政府求償,未來會有很多問題。

不過,於第二會場的與會者由於收聽聲音不太穩定,加上對於一些發言感到憤怒,因此許多漁民衝到第一會場,希望能表達自己的意見。雖然當場有些混亂,但仍有一些漁民進入發言,表達他們的擔憂,並要求他們的漁會代表退席抗議。

形成共識 釣魚不應影響漁民作業

釣客團體則澄清,他們完全同意釣魚行為不能影響船隻出入與航行安全,也同意不應於漁港中造成髒亂,應該以重罰的方式遏止部分釣客不守規矩的行為。針對安全問題,除了自負安全以外,應規定釣客釣魚時要穿救生衣、防滑鞋,也可以引入保險,讓釣客發生危險後有相應理賠。釣客團體亦提議,可以嘗試採用釣魚證或釣魚票的方式進行管理。雙方發言雖然氣氛較為火爆,但在主持人介入釐清之後,現場已有一定程度之共識。

主持人釐清議題

釣權會發言時指出,台中港地區是他們爭取開放釣客釣魚,很感謝台中區漁會對當地所提供的協助;他們也重申,釣客團體應遵守相關規定,也同意應有合理收費機制,讓釣魚區能有更多資源進行管理,並建議開放膠筏讓釣客搭乘去釣魚,而不用船員證,也讓漁民有額外的收入,創造雙贏。

地方政府發言則指出,行政院不該在還沒討論之前就承諾開放 50 處釣點,容易引發民眾的疑慮;他們指出,《漁港法》第 18 條中給地方政府的管制措施應該要有全國一致的規定;針對不同地區,如漁港、商港的相同違規事項,目前的罰則落差太大,應該要有統一的裁罰標準。在管制方面,公務員無法在巡查時向民眾要求確認身分,必須要連同海巡、警察一起稽查,這也是公權力使用上的困難之處。新北市政府則主動提出,他們願意以草里漁港作為示範漁港,開放討論管理規則。

高雄市政府也分享日前成功討論出劃設標準的方式,只要邀請漁會、釣魚團體與地方政府一起討論,雖然氣氛有些火爆,但確實能得到大家都同意的開放標準和具體管理規則。

照協作會議程序,要進入小組討論時,漁會代表認為輪番發言的方式很好,希望不要進入小組討論;不過,在主持人堅持之下,大家以小組討論方式繼續對話、聚焦討論。分組討論題目為:

  • 如何在漁會漁民、釣客團體都接受的狀況下,規劃部分適當漁港區域劃設垂釣區供釣客釣魚?
  • 如何落實漁港內垂釣區的經營管理規則,讓漁民作業不受干擾、釣客自律且安全地釣魚、行政機關亦便於管理?

雖有漁會提議應討論其他區域的開放原則,但主持人認為此次會議應聚焦於漁港,因此並未同意。

分組討論 雙方均認同應顧及多方立場

經過一個小時多的討論後,緊接著就是分組報告,報告小組討論的觀點與共識。

小組討論狀況

針對第一個問題,如何規畫部分適當港區劃設垂釣區,兩組都有類似的看法:應該邀請主管機關、漁會與釣客團體,一起到場現勘,決定何處適合開放,並進行公告。針對開放區域也應有明顯標示。

針對第二個問題,如何落實相關的經營管理規則,兩組有不太一樣的看法。第一組認為,主管機關應先提出一些限制要求,再由可自行管理的釣客團體提出經營計畫,並經過各地的釣客、漁會一起討論後,再行開放。

分組報告

但第二組有與會者擔憂,由釣客團體經營容易出現問題。他擔心由釣客團體進行管理,可能會發生該團體遭到釣客指責為圖利,質疑資金運用不透明;有些釣客團體不適當,可能會藉此歛財。釣客一旦發生危險,家屬可能將管理單位告上法院,造成困擾;在違法的時候,釣客團體也難有公權力約束釣客。因此,他建議應由政府經營管理,避免爭議。

針對這些問題,第二組討論指出,可能需要公開相應的計劃書,確保相應的服務有落實,財務也應該公開透明。安全部分,除了保險外,也應制定安全規定與免責條款。公權力方面,可能要制定相應合理的罰則,並鼓勵釣客錄影存證;不過,有地方政府指出,就算是由政府經營,也常常發生抓不到人的狀況。因此,可能要建置錄影機,並進行人別管制,以確保能抓到違規的釣客。

會議有共識 漁會、釣魚團體均感謝

最後,全國漁會總幹事表示,他很開心在今天的會場看到大家有共識,很認同漁港開放釣魚不能影響漁船的作業安全與航行安全,也希望釣客未來能共同維護漁港的整潔與美麗。他指出,許多關心議題的漁民很憂心,擔心不適當的開放會引發未來源源不絕的衝突。他希望未來能夠把規則訂定好,管理單位找出來,只要辦的好,就能解除漁民疑慮。他也建議,每個漁港特性不同,無論是否要開放,都要去基層與漁會、漁民溝通,他們也會提出善意的建言。

全國漁會總幹事發言

釣權會也表示,很感謝協作會議的平台讓大家有機會溝通,未來開放之後,釣魚團體也不能光享受而不盡義務。他建議未來除了漁港外,可以規劃在風車附近的區域興建海釣平台,也能讓釣客搭乘漁船到平台上去釣魚。提案人則指出,他們不急著要 50 個釣點,只要能好好溝通、完善規劃與管理,他們願意多等一點時間。

唐鳳最後則表示,很感謝今日與會者的耐心與建議,協作會議能順利進行,就代表大家有對話意願,這是邁向成功的第一步;由於全場有完整記錄,他會把這些意見帶回行政院整理確認,並忠實反應各方看法給院長、副院長與未來規劃的張景森政委。會議之相關議題手冊心智圖、逐字稿、直播影片也將於網路上公開

唐鳳也再次澄清,陳其邁副院長的意思是在全國的海岸線盤點出 50 個釣魚的區域,絕不是 50 個漁港,他也想請漁會的朋友能把訊息帶回去給朋友們知道。

唐鳳澄清

與會者擔憂先射箭再畫靶 期待未來溝通能落實

有與會者表示,這場會議一開始有點失控,但結果是 ok 的,他很驚訝能利用小組討論把問題一次分析清楚,並且有邏輯、秩序地在短時間內找出解決方法。不過,他們也建議來自基層的朋友要有方式能夠表達意見與參與,否則感受上比較不好。

在議程上,有另一位與會者表示,之前就有風聲指出要選定 50 處開放釣魚,很擔心這會變成先射箭再畫靶,讓協作會議溝通的美意落空。「政府要做大家有感的事情,不是解決小問題創造大問題」。他十分讚賞會議程序,也很高興會議能有共識,並期待會議共識能在未來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