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1 月 3 日就南方四島議題召開協作會議後,政委唐鳳以會議所得到的相關資料向行政院長賴清德報告,並將相關資料供有關的部會首長參考。賴院長希望以記者會的形式,向大眾發佈澎湖案的成果。因此,在澎湖案協作會議上所談出來的建議,有了進一步落實的空間。

落實決議,部會功夫不可少

在協作會議上,無論是提案人或是漁民代表其實都同意永續漁業的重要。因此,處理的議題除了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後續研究、調查與改善的方向外,針對加強執法以保護當地漁業資源的方面也做了許多深入的討論。

但是,若是院方要開記者會,首先就得確認「記者會承諾的政策都會實現」,這點事實上與目前協作會議只有初步共識「供部會參考」的方向,有了一段落實上的距離。因此,在院長交辦後,許多部會也開始動了起來。

記者會前的會議

在會議決議方面,首先,在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內違法捕魚,究竟應該以《國家公園法》開罰,還是以《漁業法》開罰?對於公務機關而言,要執行政策就要確認適用法條,因此這是非常重要的討論。

此議題涉及主管機關,而內政部營建署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與漁業署提出了不同的論點。最後,法務部認為,針對「國家公園計畫」裡的「經漁業主管機關公告禁止管制之漁業活動」,《漁業法》是特別法,應以漁業法為基準進行開罰。

在政策落實方面,由於居民關心交通船問題,因此也請交通部與澎湖縣府方面了解交通問題,初步了解當地政府已經有針對交通船進行補貼,初步規劃淡季期間以每周2個來回船班,到了旺季期間則會視情況進行增班。

在執法問題方面,海巡署目前已經進行前進部署,規劃進駐七美的巡弋任務,以及透過前瞻計畫強化執法能量,期待能破除當地漁民與保育人士均擔心的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問題。

至於未來的研究方面,海管處會繼續執行南方四島的委託管理研究案,漁業署也會針對當地洄游的鰆魚進行生態調查,期待在對魚種生態史更理解的狀況下,能進一步找到妥適的管理方案。

海管處也將會聘僱當地人員作為「環境維護員」,或培訓志工,一方面增加當地就業機會,也讓當地民眾能參與保育,一起協助保育資源。進一步,針對想要轉型為觀光業者的漁民也會推出培訓計畫,若是漁民希望能在永續漁業的前提下繼續捕魚,也會規劃讓漁民出國參訪,了解其他國家的永續漁業如何規畫與發展。

為了讓社會大眾看見政策形成的過程,PDIS 也製作了此案的政策履歷,供記者朋友與社會大眾參考。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明未來政策方向

記者會上正反雙方仍有交鋒

記者會上,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明了此案後續政府的相關作為,澎湖縣長陳光復也以視訊的方式說明澎湖縣後續的作為,並承諾現行的限制短期內不會有所改變。望安鄉長許賢德指出,政府應處理中國漁船越界捕魚的問題,也重申應在取得漁民生計保障的狀況下兼顧環境保護;澎湖區漁會代表則重申政府不應太快壓縮漁場。提案人吳祖祥則解釋,他提案是為了希望能夠保護漁業資源,讓漁民未來可以有更多魚可以捕,也同時可以兼顧環境的保護,希望海管處未來能用心規劃,讓海洋休養生息、恢復生機。

有記者表示,這次這個案子還在草擬階段,政府就願意找正反雙方一起來開記者會,其實可以讓議題更清楚,這是他第一次看到有記者會同時有正反雙方與官員一起出席,「通常是研討會才有這個機會」。對於漁民與提案人之間看法的差異,記者認為其實很正常,不用太緊張。

資訊同步仍是協作會議未來挑戰

對於結果是否滿意?提案人坦承,這個結果他其實不是很滿意,因為縣長特別表態支持漁民;但他十分感謝能有這樣的協作會議,讓他能一定程度地理解漁民的想法。在會議後續追蹤方面,他期待未來有進一步的政策規劃時,也能讓他知道。他感慨,「有些議題的推動不是只有熱血就可以」,未來還需要花時間去與漁民溝通才行;他也有意願持續與漁民對話,以找到雙贏的解決方案。

參與記者會前會議的同仁觀察,協作會議確實打開了對話的空間,讓彼此之間可以就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海域的處理進行對話,也確實有了一定程度的共識;但是在會後,各部會仍有一些本位主義,讓後續的討論歷經了一段各說各話的狀況。這位同仁建議,未來或許可以規劃讓次長以上的層級,適度進入會議流程、了解並支持會議討論的方向,比較可以解決本位主義的問題。

唐鳳於記者會上發言

在此同時,協作會議雖有一定程度的共識,但這個共識似乎不容易傳遞給沒有參與協作會議的朋友。透過數次的會後會議,在政府機關內各相關部會的同仁已能理解當時協作會議的結論,以及當時的各種資訊;但同時,在外部的漁民代表似乎沒有收到同樣的訊息,導致漁民仍誤會政府將強推禁漁區,引發後續多次抗爭。同仁認為,這可能是因為漁民代表必須捍衛在地的利益,因此仍然必須做出較為強硬的發言。

如何讓協作會議資訊可以完整的在這些不同的角色中流通,並讓沒有與會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完整理解?這是我們未來需要面對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