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 6 月,網友 Elsie 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獸醫得合法使用人藥醫治動物,動物之醫療應由獸醫專業把關」,經行政院例行「開放政府聯絡人月會」票選通過,成為第 53 次協作會議主題,並在 8 月 16 日以線上直播方式,召開協作會議。

🤝 會議上各方達成的初步共識,主辦單位農委會、衛福部將在 10 月 20 日前,將具體參採情況,於平台上公開回應。而就各部會法規釐清的部分,各方經由一系列的訪談,已經在會議上達到相當成果,在此跟各位讀者分享:

⚖️ 第一,主管機關均認為《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草案)》沒有牴觸《藥事法》。

防檢局在當天的簡報中清楚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 4 條第 3 項,訂定《管理辦法》,其中亦規範販賣與流通」;而食藥署也在簡報內指出,「《動保法》第 4 條第 2 項及第 3 項,對於人用藥品轉供治療動物之管理範圍,農委會已包含流通、販賣等。其流通、販賣之規範,則應優先適用《動保法》」。

💊 第二,現行可以轉供動物使用的 597 種公告藥物,不會受到《藥品優良運銷規範》(PIC/S GDP)影響,來源無虞。

食藥署在今年 5 月 21 日行文向各藥師、製藥、藥品行銷代理等公會解釋,在《管理辦法》施行前,為保障動物醫療權益,符合《動保法》第 4 條第 2 項規定可轉供動物使用之人用藥品類別,目前仍然可以由獸醫師(佐)取得供治療動物使用。

📲 此外,本次協作會議為了強化訊息傳遞,在出席人員的安排上也有新的嘗試。

除了提案人、附議人、相關部會同仁、藥師與獸醫師公會的代表,以及專家學者等當然利害關係人外,我們也特別邀請臉書「貓咪也瘋狂俱樂部」的管理員,與批踢踢實業坊(PTT)「cat 版」的版主到場參與討論。

🇰🇷 最後,由於協作會議期間,適逢「韓國教育廣播公社(Korea Educational Broadcasting System, EBS)」來臺拍攝以開放政府與社會創新為主題的專題,因此除了全程網路直播之外,也開放討論時段供 EBS 團隊側拍與採訪。

✨ 當天,EBS 團隊的製作人向我多次表示:「這樣的畫面,很美。」

🌈 我也希望,所有的參與者,除了把會議得到的資訊傳回各自的社群外,更能將當天的感受,帶進後續更多的討論裡。